湖北太陽能熱水器在于它11家企業的11個產品不合格
湖北太陽能熱器:11家企業的11個產品不合格
國家質檢總局第3批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本次共抽查了90家企業的90個產品。結果顯示,有79家企業的79個產品合格,11家企業的11個產品不合格,抽查企業合格率和產品合格率均為87.8%。
家用太陽能熱水器系統(亦稱太陽能熱水器)是一種把太陽能轉化為熱能,將低溫度水加熱到高溫度、以滿足人們在生活、生產中的熱水使用的產品,由太陽能集熱器、儲水箱、支架和相關附件組成,主要分為緊湊式、平板式和悶曬式。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是一種技術成熟的、應用廣泛的可再生能源產品,在全球很多國家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在我國大部分地區,使用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加熱生活熱水可以節約常規能源60%以上,對于節約家庭用電、天然氣等常規能源,提高城鄉居民生活品質,緩解國家能源緊張都具有重要意義。
近三年來,國家質檢總局于連續進行了家用太陽能熱水器產品國家監督抽查工作,每年抽查60家企業的60種產品,產品合格率分別為86.6%、91.7%和88.3%。
本次抽查的所有企業基本都能執行《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技術條件》,部分企業對標準中貯熱水箱(容水量)的理解較為偏頗,造成該項目不合格率相對集中;絕大部分企業都能執行《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但貫徹不力,仍有個別企業虛標能效等級、錯用能效標識。抽查結果基本客觀反映出了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行業目前實際情況:大型企業產品質量穩定,產品合格率為100%;中小型企業產品質量不穩定,中型企業產品合格率為88%;小型企業產品合格率為87.5%。
在本次抽查的11個不合格產品中:有7個產品貯熱水箱(容水量偏差)不合格,2個產品未加貼能效標識,1個產品的能效標識使用不規范、1個產品的能效等級虛標。國家標準規定,貯熱水箱標稱容水量與實際容水量的偏差應在±5%以內。此次抽查11批次不合格項目中“貯熱水箱(容水量偏差)”不合格是7批次,由此可見容水量標稱不準確是大多數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生產企業的一個通病。導致貯熱水箱容水量不合格的原因是:企業對標準理解不透,國家標準中規定標稱的容水量應為用戶實際可用的水量,而很多企業標稱的容水量都是通過計算水箱內膽容積加上每根真空管內的理論總容水量得出的;消費者在購買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時多以容水量大小為購買的主要依據,這同時也是市場零售商定價的主要依據,水箱越大,價格也就越高。部分企業漠視消費者的權益,故意以小容量充大容量或混淆容水量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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